由于国家在前几年实行法院陪审制度,锦州市有幸在2018年开展了法院陪审团队的选拔。我在2018年底获得了锦州市一个区法院及一个市本级法院的陪审资格。2019年年初取得了工作证并且宣誓就职,在过往的两年中与其他陪审员一同共事的过程中难免有触动心神的事情。我随意发在了易信上,现在我搬个砖,粘在这里留存。文字是我在工作间隙里想到的,但过程均是亲身经历。
1.对于一些代理我是比较敬佩的,他们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内为自己的委托人实现最大利益化。比如说在庭审中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在一般代理权限外为己方申诉。不是说每个律师都如此,只是这是一个体现良心的业务。
2.有一次审理过程中有两位广东来的律师,专业程度差点让我怀疑人生。每一次证据、调查记录、校对都有根有据。人家还会有板有眼的提出各种通用的国际理论,让在场的其他律师和审判长都为之动容。我当时确实被浑厚的职业气质震惊到了。
3.有次开庭时,有个大叔念起诉书。我是说真真正正的短篇小说般的厚度。涵盖审判长在内的合议庭成员都觉得特别尴尬。提醒了几次,大叔依旧高声朗读起诉书,最后审判长言辞恳切的要求大叔言简意赅。大叔才用了一个小时左右念完了。
PS:后来我听人说大叔做艺术的,我心里就想学艺术的人真不一样。凡事都能艺术化,但是那法律条文讲究个什么呢?言简意赅、要点精确。
4.证据作为呈堂证供自古以来均是特别重要的证明。通常要证明某件事的真实性,一般会收集几份甚至几十份证据。证据于司法机构是非常重要的证明手段,它是决定原告与被告间审判依据的最重要线索。以往就有被告或者原告,审判过程中不带证据,在我的观念里是很巨大的错误。谁家的时间都很珍贵,一份最至关重要的证据就有可能耽误很多事,最重要的事是耽误了别人的时间,浪费了生命。
5.以往做技术文件或者论文总要在最后写出参考资料,参考资料于情于理都是最合格的追根溯源的客观依据。客观依据在原告与被告之间也很重要,有的人会在赔偿依据中指出根据哪年哪个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倘若有人在依据中指出赔偿依据是根据某个公司的绩效营销标准,而且计算公式复杂难以理解并且还是主观意识判断的结果。通常讲除非有大量时间研究,否则类似主观赋予的公式是无法作为依据的。
6.同为卖保险的儿子继承了父亲的业务为罗振宇服务。这是罗振宇时间的朋友某一年的一个段子。目的是说经过与保险售卖员一家常年的业务关系他们两家已经成了很要好的朋友。同样很多律师也会有常年合作的原告与被告。有一次我见到一位与原告有同学关系的律师,而庭上却没有得到原告关于案件的完全背调,这让律师在庭上完全处于被动状态。保险员与律师差不多都是为别人服务的,如果得不到完全的信任这份工作挺难的。
7.工程设计有时候会因为设备庞大而做一套专门的安装及调试工艺,通常会被称为工艺流程。不按照工艺流程做事会导致施工或者调试事故。在原告、被告、合议庭之间也有一套固定的调查、取证等等庭审流程。很多原告、与被告通常急不可耐的要把自己想说的或者想要证明的事情发表出来,有时候还会控制不住与对方吵吵起来。倘若法庭能如菜市般随意吆喝讲价,那法庭就不是公正神圣的。如果双方愿意超越合议庭与对方直接说话,调解是不是更适合呢?
8.感情是人类永远不能摸索到极限值的话题。每个人的喜怒哀乐都会体现在感情上。偶尔看到原告、被告开心也好,痛哭流涕也好,我总是觉得当初做事倘若有一点点良心也不至于对峙公堂啊!

2020年要过去了,剩余的案件也没有多少了。我不知道未来一年团队还会遇见什么惊险的在线问题,但是我相信陪审制度是比较民主的制度,它的出现能让呆板的法律有更亲民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于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