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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出庭心得

2021年的庭审从年初开始就很多,今年本市除了境外疫情出现以外竟然没有本土疫情出现,所以今年法院的工作特别多。
刑事案件多数涉及到监狱和看守所里在押的人员,而刑事案件里的被告看起来多数都是短时间做了错事,能长期做错了事的人,我想是很少的。年初06号是被被告撞伤不治身亡的,这涉及到驾车的盲点。对于盲点今年我是挺有感触的,B证的货车盲点比C证的小型车盲点多了很多,因此很多车会有倒车影像及后视镜多加的反射镜。汽车安装的所有传感器和反射镜都是为了减少驾驶员的视野盲区。现在很多厂商都在生产电力驱动的汽车,我相信未来的汽车不论能源还是传感器均应是整车部署的,而不是单一部署在前面和后面起到简单的提示作用。
4月中旬也有铁路法院的行政案件涉及到司机装货过程中从高处坠落致死,该案件控诉了黑山县人力资源单位和本市的人力资源单位。我看到案件实际过程的时候就有在想,所有的工业工厂都会有自身的安全规范,所有的规范都是经过一线工人一而再而三的实际工作得到的经验。在我以往的企业及准入资格证书的教辅书中,对于工厂的安全操作几乎都有提及,可见安全施工是所有工业工厂工作中的重点。
6月时,有一个日月化工厂的案件,时间竟然追溯到了十年前,提交了新的证据,而究其原因被告竟然说是因为案外的一些事情。就像我一个以前的同学说的话,不能和好朋友、同学什么的合作做买卖,有时候会因为买卖反目成仇。
8月份,行18号的被告竟然是凌河区拆迁单位,要求赔偿单位是凌河区人民政府。拆迁部门是按照规章做的,但是原告也有理由。双方是同意庭外和解的。我想拆迁这种事随着城市的发展以及房价的进一步更迭,拆迁的意义越来越小,因为世界的人口结构都在逐步变。
9月时有一个锦州晶体材料厂的案件,双方就六间厂房,一间办公楼,一间酸洗车间的租赁问题进行了申辩。辩论的比较玄,审判长后来合议时说这要价有点超出规范了,太高了。自然我这水平没有审判长高,专业的赔偿规范我都没有看,后来终审的文件我是看到了,精确了很多。
10月刑98号庭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我记得这案存档了一年多,竟然又最后判了。证据提取了36个人的笔录,旁听有很多人。最后判的时候,很多人大爷、大妈估计是被骗的太惨了,他们还是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一直在问。其实被判刑的人是被告,旁听只是去听依法审判,至于执行欠款,我觉得这不属于庭审内容。我也被骗过,以前就被非官方彩票网站骗过,自然我就玩了一点,不再玩了。如果骗子骗了钱,还能存着不用,我相信那就不是骗子了。当然,从去年到今年三次庭审中三个被告的态度是相当好的。
11月有个大叔因为劳动争议控诉本地一家物业公司,大叔劳动后没得到应得的报酬。大叔说当初离职的时候没有给相应的待遇,大叔不同意离职,而最终大叔没去离职公司还给离职了。该案从2019年持续到2021年,这么长的时间双方所有经历的细节在法庭上一一呈现。后来出庭后我还和另外一个陪审说这公司和大叔都不太规范,一个想底薪招人,一个对待遇不满。为啥当初还要互相迁就呢?再后来我想想,这样的事情其实挺多的。
11月下旬2319号,竟然是我经常经过的小区的民生工程案件,双方对水泥的问题进行了深度讨论,最后终于确认是监理的报表确定了问题。责任在哪一方,这类事情绝对是流程问题和技术问题。既然监理确认的问题,那么责任方是很容易确认的。我以前工作的船厂虽然很少用水泥,但是也有用水泥。完工的工程肯定要质检来确认,如果质检的报表否定了什么就一定是那一方面的原因。
12月初行36号竟然是一家洗浴中心出现的问题,被告是凌河区公安局,局长没来,出庭的人是一位派出所副所长。原告说行政处罚不够,洗浴中心有伤人情形,也就是说有比民事更深层次的问题。被告也说人家治安处罚是按照最高处罚来处理的。审判长也说类似的案件如果再高只能走刑事案。所以上诉的时候一定要有确定的主体和上诉原因,证据确凿会得到法律的正确对待。
12月民245号又是劳动合同纠纷,上诉的原告又是一位大叔,他控诉了锦州银行。时间竟然长达15年之久,我就纳闷这十五年都没调解的劳动纠纷是有多难。劳动者对于劳动付出及雇主对于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应该是等价的,在公众的舆论里价值平等是众所周知的吧!
12月中旬还有一份执异案件,1945号。原告持有着所有的资产证据,被告和第三人的证据似乎太少了。原告很认真的说他们有更改资产持有者的权利。210万的抵押资产,换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不是小数目。至少在这个城市里,应该可以财务自由了。
行87号,该案被告是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没来,松山分局来了一位工作人员。原告就被告对他们诉求不立案进行了深度的控诉,说他们的提案拖延了4个月。另外一位陪审是司法局的,他对自然资源局同事的做法觉得过分,而结案是驳回了原告诉求。我就想人们申诉前一定要有相应的咨询再去立案,如果立错了是耽误了时间呀!当然法院是不会有什么过多的要求,法院及法律就是主持公平、公正的。对事不对人。
今年的庭审挺多的,明年有多少我也不知道。做陪审员这件事,懂得了很多法院的程序和法律条文,未来有什么用我也不知道,毕竟我科班不是做法律的。做陪审的工作已经过去三年了,时间过得很快啊!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于锦州市

2020我们赖以生存的口罩

本来不想写这篇水文,可我忽然觉得2020要对城市以外的这场世界性疾病致敬,所以还是留下一些文字吧!
今年2月单位有消防演习,所以我按照单位的要求去参与演习。演习的时间外我看到了武汉疾病爆发的前因后果,并且有很多渠道已经把事情公开。
人在江湖飘,很多事情身不由己。多年的习惯让我感觉这疾病很不寻常,它能让媒体在短时间内突然传播到我所在的小城市里。我心里有太多的不安。我循序渐进的把大多数相关的文字都发在各个圈子里,我不希望很多人会因为这种致命疾病倒在工作岗位或者归家的路上。不值得。
COVID-2019(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它让2020定义为注定不平凡的一年。世界卫生组织即便尽力调动资源,但是在这一年中去世的人仍旧太多太多。我曾见某个群里聊天说2020年美国某个城市的殡葬行业今年的销售成绩增长了几个百分点。正常人的思维可不喜欢见到死人太多,这并不是个好消息。不得不说中国的防疫效果比世界上其他地区更好。
城市里所有的人都认为疾病的情况很惨,以至于行政部门严令全员休假。小区内外都是站岗的街道办事人员,我有时间就会出门买菜,戴口罩成了家常便饭。隔一阵子小区的办事人员还会电话问候,我当时就觉得这肺炎应该是极其致命。我偶尔翻阅一些武汉发病人群的日志,发现他们发病真的特别快,也难以有治愈的办法。后来听人说武汉抗疫的结果与中医有很大渊源,我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总归是很多人都在说,我就当信以为真了。
虽然行政命令要求很多部门不能工作,但我记得4月底本地法院就恢复了工作。只是出庭总要戴着口罩,戴口罩成了家常便饭。后来工作单位也开工了,只是要求戴口罩。现在我想想就好笑,今年的工作几乎是戴着口罩过来的。
工作了十几年,第一次遇见这么奇怪的现象,口罩成了2020年必备的物资和习惯性名词。看别人在推上说跑通勤的工作今年特别难,比如从南京去上海,两地都要隔离20天才能工作一个多礼拜。他们悲伤的情怀我也挺怜悯的,毕竟有工作才有饭吃,没工作就等于歇菜了。虽然如此,大家依旧生龙活虎的炫耀着每天的喜、怒、哀、乐。
我也会联系之前在国外的朋友问问情况,他们也是瑟瑟发抖的在家里或者在安全的地点赚钱讨生活,都挺难的,比如韩国我那个朋友因为疫情连续换了两个工作。让人不禁觉得生活艰辛……
提及肺炎我幼年得过一次,很难受。那段日子是灰暗的。发烧到快不省人事的程度。今年在城市里过的还算安全,但凡有发现病例的地点我都绕着走。也有看到一些有趣的事情啊。比如说在公共场所忽然有人咳嗽会引起轩然大波,去药店买感冒药还得做核酸检测,不戴口罩见面唠嗑的都有过命的情谊等等。人生百态,一场流行病也能让人认识到很多、很多。
有一件好事刚刚在新闻中提及,COVID-2019的疫苗已经在着手上市了。相信2021年新冠病毒会成为人类历史中的一个事件而不会陪伴人类继续前行。
至此我也向2020致敬,这一年良知有感获益匪浅。2021我也将继续为了美好的日子努力吧!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于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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